本文件用于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,创始投资人之间的沟通
ARCBOS
ENGINEERED FOR EXTREME CONDITIONS
文件类型:创始人指导文件(Founder Instruction)
客户:Arcbos Systems
项目:法律文件准备阶段(Legal Documentation Process)
文件编号:PJ2603-0001-DOC-002
版本:V2.0
状态:内部文件(Internal)
可见性:Internal
日期:2026年3月8日蔡总,龚总,两位好,
随着 ARCBOS 项目逐步进入落地阶段,我们也开始推进公司注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准备工作。在正式委托律师起草公司章程、股东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之前,我先把启动阶段的资金安排与结构原则整理了一版,与两位做一个简单确认。在大家对核心结构原则达成一致后,我会将这一版本提交律师进入公司设立与法律文件起草阶段(Company Formation and Legal Documentation)。
首先,非常感谢两位在 ARCBOS 项目最早阶段给予的信任与支持。这个项目从最初构想到逐渐形成方向,两位的支持对项目启动非常关键,我也非常期待我们能够一起把它一步一步做出来。
目前项目第一阶段的启动资金计划为:
350万 – 500万基于目前的沟通情况,我先整理了一个初步的投资结构建议如下:
蔡汉祥 250万(建议结构)
龚继锋 100万上述金额主要作为启动阶段结构测算的参考方案,具体投资金额也可以根据两位的想法再进行沟通和调整。
公司注册阶段建议的股权结构如下:
龚铁靖 72%
蔡汉祥 20%
龚继锋 8%这一结构主要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几个考虑。
首先,ARCBOS 属于具有明确技术壁垒和产业空间的机器人项目,未来将经历样机研发、产品迭代以及多轮融资的发展阶段。随着技术验证、产品落地及商业化推进,公司估值也将在各轮融资中持续提升。在这种技术型创业公司中,创始团队保持稳定控股,是投资机构和产业合作方普遍认可的一种治理结构,这有助于保证公司长期战略和技术路线的稳定推进。
其次,公司未来还需要为核心工程团队激励、产业合作以及后续融资预留一定空间。为保持公司发展过程中的灵活性,创始人股份中也预留了一部分发展空间,用于未来的人才激励与战略合作安排。
在公司角色定位上,我也希望保持一个清晰而稳定的结构:
龚铁靖
Founder & CEO
创始人 / 首席执行官
龚继锋
Co-Founder
联合创始人
蔡汉祥
Founding Investor
创始投资人也就是说,龚继锋作为联合创始人参与项目建设与推进,而蔡总作为最早支持 ARCBOS 的投资人,是公司的创始投资人。这样的结构既能够保证公司长期发展的稳定性,也充分体现两位在项目早期阶段的重要支持和地位。
如果两位对上述资金安排与股权结构原则没有问题,我将以这一版本作为基础提交律师,由律师起草公司章程、股东协议及投资协议等正式法律文件,再请大家一起审核确认。
再次感谢两位在项目最早阶段给予的信任与支持,也期待我们一起把 ARCBOS 一步一步做出来。
龚铁靖
创始人 / 首席执行官(Founder & CEO)
ARCBOS
上海阿克博斯系统有限公司(筹)
2026年3月8日